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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部分人员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25日,请各位考生携带有关资料及时到试用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进行本人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视为自动放弃。丽水市区医疗机构的考生到丽水市医学会进行现场确认。市医学会地址:丽水市灯塔街284号,灯塔街与大洋路十字路口,电话2264712、2535688
现场确认提交资料(所有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自行从网报系统中打印);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单位);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查询信息(请确认有关毕业证书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到,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五)医疗机构试用人员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七)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除提交上述(一)、(二)、(三)、(四)项资料外,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八)第三次(年)申请参加同一级别同一专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由丽水市医学会办公室统一核发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丽水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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