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春节期间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节日期间生产企业上岗职工的身体健康,市卫生局根据浙卫明电[2005]4号通知精神,对丽水市区和水阁工业园区的有关生产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安全督查工作。
据统计,丽水市区及水阁工业园区有不同规模各类生产企业549家,其中重点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有57家。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二甲基甲酰胺、甲苯、二甲苯、氯气、噪声、粉尘等。从2月1日开始,市卫生局孟文贤局长、黄刚副局长等领导带领卫生执法人员,深入有关企业,详细了解职业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重点检查了丽水市区和水阁工业园区8家存在有毒有害因素的企业。检查发现,多数企业比较重视职业危害防范工作,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加强了职业病的预警机制建设等。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企业对自身职业危害的认识不足;二是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告知劳动者职业危害情况;三是普遍存在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致使劳动者健康权益及职业病诊疗待遇得不到落实。对此,执法检查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市卫生监督所 罗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