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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2004年第18期


全国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2004年第18期

全国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七日


陕西省卫生系统全面开展非法采供血液
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国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陕西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陕西省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有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陕西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所辖区域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陕西省卫生厅于6月15日至25日组织省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省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对全省10个设区市的25家采供血机构和30家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截止8月12日,全省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170人次,监督执法车278辆次,责令限期整改的32家,吊销许可证的4家。
     通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血液安全问题已引起陕西省的高度重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大了对血液质量的管理力度,4月份省卫生厅举办了QMP培训班,促进了血液质量管理意识的普遍提高,全省采供血机构均制定了行动计划,开展了实验室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对阳性血液的医疗废物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全省临床输血比例明显提高,西安、铜川市的成分输血达到90%以上,血液质量管理体系正在建设中。
    随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的开展,陕西省无偿献血比例逐年上升,血液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但也存在着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个体有偿供血者存在跨区域供血(浆)现象、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存在有组织而无职责及大部分医院的贮血设施和条件差等情况,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仍不完善,个别血站及血库在试验发生室内质控失控时,无分析报告和纠正措施,医疗废物的分类、标识、收集、存放、交接登记、运送、处置和防护等尚需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责任制。
     针对专项整治自查中存在的问题,陕西省将有计划的开展下一步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临床医护和输血技术人员的培训,完善采供血机构管理和操作规范建设,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以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主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全国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
抄报:吴仪副总理,徐绍史副秘书长,各位部领导。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整规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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