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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召开10月份城区社区卫生工作例会


    

 

10月18日,丽水城区社区卫生工作10月份例会在市政府0316会议室召开,市财政局、民政局、人劳社保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丽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卫生局局长郑利剑到会并讲话。会议由市卫生局黄刚副局长主持。

会上,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就近期开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步打算进行了汇报。从8月中旬以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各街道、社区支持配合下,组织责任医生团队深入社区,进入居民家中,宣传社区卫生政策,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全面收集人口资料、居民生活健康状况、卫生监督对象等公共卫生基础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孕产妇、儿童、60岁上老人、困难群体等特殊对象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肿瘤等重点慢病进行定期随访。据初步统计,截止9月30日,共有57支责任医生团队、135名责任医生入社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走访社区居民20800多户,建立个人健康档案32000多份,建档率达23%,掌握患慢病居民2673人,进行定期随访1903人(其中高血压1570人,糖尿病312人,结核病21人),刊出宣传专栏、黑板报68期,发放宣传资料44000多份。工作中,责任医生大多利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热情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深受居民称赞。

在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后,丽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卫生局局长郑利剑对前一阶段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当前存的社区责任医生入户调查难、条块结合机制欠顺、政策配套不完善、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等问题,郑局长强调:一要进一步增强信心、转变理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医疗卫生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充满信心,准确把握有利时机,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到以健康为中心,注重预防保健,主动上门服务。二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将完善和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制度作为推进当前工作的突破口,注重在责任医生数量配备、队伍稳定、人员素质提高及规范化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考虑服务质量指标、服务效率,在分配上向责任医生倾斜,向公共卫生倾斜。市直公共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责任指导员制度,合理安排责任指导员工作,保证业务指导的统一性、延续性和协调性。同时要严肃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兑现经费。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既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宣传的深度、广度、力度上下功夫,也要注重从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入手,多开展一些贴近居民、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争取广大居民的主动参与和配合。四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莲都区政府、街道社区沟通协调,不断完善配套政策,逐步引导居民充分利用社区卫生资源,提高城区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率。

会上,市财政局、民政局、人劳社保局等有关部门还就如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进行交流探讨,市卫生局防保处梁军处长对《2007年丽水城区社区卫生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了讲解。

 

(市卫生局   李春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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