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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表彰全国职业卫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卫生部表彰全国职业卫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在2月28日闭幕的2000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宣布了“卫生部关于表彰全国职业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一批职业卫生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决定”指出,建国以来,在党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我国职业卫生工作走过了50年光辉历程,初步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工作的法规体系。冶金、煤炭、石油、化工、电力、铁路等各大工业系统,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符合本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大中型国有企业普遍建立了有害作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作业场所监测制度、职工健康监护制度等。广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者在条件十分艰苦、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辛勤工作、拼搏进取,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劳动者健康的保护神,祖国建设的护航员”。通过50年的艰苦努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严重职业危害已得到有效控制,全国生产作业场所卫生监测报告合格率达到74%,尘肺病、职业中毒等主要职业病的报告发病数逐年下降,1998年较1990年报告职业病发病数下降了55%,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健康权益,保证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50年的职业卫生工作中,涌现出许多勇于奉献的优秀人物,出现了大量感人事迹。为了表彰这些职业卫生工作的先进代表,弘扬他们热爱人民、热爱祖国、大公无私、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进一步推动职业卫生工作,全面提高我国劳动者的健康水平,实现国民经济和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卫生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等48个单位“全国职业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刘士杰等100名同志“全国职业卫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这次表彰的全国职业卫生先进集体,有的多年深入企业,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既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又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技术改造献计献策;有的视职业病患者为亲人,努力提高诊治水平;有的大力开展职业卫生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 的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技术改造,成为健康整洁的典范企业。受表彰的职业卫生先进工作者,有的坚持深入实际,几十年如一日在企业一线调查研究,指导危害治理;有的扎根边远地区,与恶劣的生活环境和严重的职业危害同时进行着斗争;有的锐意改革,开创了职业卫生工作的新局面;有的踏实肯干,平凡中见伟大。   

  卫生部号召全国各级各类职业卫生组织、企业单位和职业卫生工作者,要以职业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坚持职业卫生工作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深入实际,不畏艰险,全心全意为广大工人群众健康服务的实干精神;学习他们锐意改革,适应社会发展开创新局面的创新意识;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不计名利,视工作为生命的奉献精神。要比照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找差距,定目标,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帮助企业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保护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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