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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2005年7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暂行)》。本次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操作上难度大,困难较多。为使新医疗服务价格顺利实施,近日来,丽水市物价局、市卫生局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多方协调,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
6月25——26日,丽水市卫生局组织举办了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为《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暂行)》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实施要求及具体操作方法,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物价管理人员、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物价管理员和医务人员、各县(市)妇保所和中心卫生院所(院)长和物价员,全市共17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6月28日,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共同下发了属本市管理范围内的175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文件,并联合组成了3个督导组对市本级6家医院进行指导。
6月28日、29日,分二批将1400本《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暂行)》下发至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家医疗机构。
6月28日晚,丽水市卫生局邀请市社保局医保科杜战科长,并召集市本级六家医院的物价管理员,就医疗服务价格的新老版本衔接、技术操作等问题,召开了座谈会。经过商议,决定从市本级5家医院抽调8名物价管理员(3家大医院各2名,2家小医院各1名)。在市社保局杜战科长的指导配合下,市本级各医院物价管理员和电脑专家集中在市人民医院电脑机房,对省管3966项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打包分解项目和175项市管项目,共计5717个项目,与老版本进行逐一核对衔接。从29日早上8时至30日中午11时,经过27小时的连续奋战,终于完成整个模块制作。 模块发送给全市24家县级以上医院,由医院各自与系统衔接,成功实现资源共享,统一模块。据了解,到7月1日上午止,本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都顺利实现统一模块与系统的对接,正在运行之中。
各医疗机构对此次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开展了人员培训、系统衔接、患者宣传和解释等大量工作,基本确保医疗机构内部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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