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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本局决定在本市区范围内招聘一名汽车驾驶员(临时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持B1及以上驾驶执照,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且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有上进心;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二、报名办法
1、需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驾驶证和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
2008年3月28日;
3、报名地点
丽水市卫生局人教处。联系电话:2091278,2091277
三、录用办法
1、审阅报名者有关材料,必要时到原工作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2、面试、路试,择优录用。
四、有关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丽水市卫生局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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