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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规范送血流程 消除血液运输隐患


 6月13日,丽水市卫生局召开全市血液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各地建立储血点、规范送血流程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医政科长,市直医院、各县人民医院分管院长、输血科主任等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卫生局林美琴副局长到会讲话,市中心医院陈海泉院长作临床用血知识讲座。会后,市中心血站与市直各医院、各县储血点签订了《供血协议书》。

多年来,丽水市的县级以上医院日常都储存一定的血液,但除市直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外,其它医院血液使用量小、储血设施落后、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各医院相互间调配血液困难过期浪费较多。血站直接供血单位过多也导致了血站相应的血液运输人员、车辆配备不足,部分偏远地区送血和紧急用血时,只能通过公交车或出租车运送,送血过程存在安全隐患。

为解决血液运输、储存等薄弱环节,丽水市卫生局根据《血站管理办法》和《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经调研协商,在缙云、青田、遂昌、松阳、云和、景宁、龙泉、庆元等8个县(市)分别设置1个储血点,储血点设置在各县(市)第一人民医院,并负责本辖区内各临床用血单位的血液供应任务,储血点由市中心血站使用血液专用运输车辆定期供给血液。储血点的设置对减少血液运输、储存环节的安全隐患,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性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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