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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上调


       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云和县人民政府决定,2008年新农医人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102元。从2008年7月1日起,云和县将提高参合农民住院和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一、住院和特殊病种医疗费用。住院和特殊病种发生的可报医疗费用金额在起付线以上---1万元部分,由原来报销25%提高到35%;1万元以上---2万元部分,由原来报销35%提高到45%;2万元以上---3万元部分,由原来报销30%提高到40%;3万元以上部分,由原来报销25%提高到35%。
      二、门诊医疗费用。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县内各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发生的可报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5%。
     三、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封顶线。年度内参合农民住院和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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