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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松阳县人民政府出台重新调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措标准及统筹补偿方案,该方案通过落实五项惠民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将原人均筹资新标准从67元提高到10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30元不变,中央、省财政补助44元,县财政补助26元。二是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将住院报销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三是调整住院报销比例。将原来分3段的报销比例进行细分,调整为按7段报销。起报线—5000元(起报线分别是乡镇卫生院100元、县级医院500元、县外医院为1000元)报销30%;5000—10000元报销35%;10000—20000元报销40%;20000—30000元报销45%;30000—40000元报销50%;40000—50000报销40%;50000元以上报销35%。四是将正常生育补偿改为住院统筹报销。将原来正常生育补偿150元的政策改为根据住院发生的实际住院费按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核报。五是增设门诊报销定点机构,开展县级医院门诊药品费用按比例报销。将县级医疗单位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其报销比例按可计报销药品费用的6%进行核报。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我县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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