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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加医疗服务透明度,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遏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县中医院全面推行“处方公示”制度,对医生处方行为的监督,切实纠正“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公示制度。建立门诊医生处方用药费用每季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对金额量排前10名单和处方用量居前10名的药品,在院务公开栏和院内网进行公示,接受患者、医务工作者和社会公众评议、质询。 二是预警制度。凡2次以上排名在前3位的医师,实行诫勉谈话,对连续5次以上排名在前3位的医师暂停处方权三个月;对用量畸高的药品,中止进药并更换其他同等疗效的品种。 三是考核制度。将处方公示制度纳入考核内容,作为晋升晋级、年度工作考核和执业医师考核的重要内容。自实施处方公示制度以来,该院门诊平均处方费用同比下降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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