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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搭建防治平台,夯实防治康复工作基础。在卫生部门的牵头下,成立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精神病患者暴力肇事防控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摸底,2008年全市共排摸出精神病患者396名,予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将其中12名有严重暴力倾向的重症患者,送当地精神卫生中心治疗。 二是扎实开展中心服务,把握防治康复工作关键。随着工作深入,逐步建立了“一人负责制”和“网点管理制”。“一人负责制”是指对每位精神病的入院、出院及相继治疗,都指定专门医生进行跟踪负责,承担相应责任。“网点管理制”是在14个行政村都指定专门联络员,与卫生院14名医生进行联系。有突发病情时,由村联络员通知医生,进行及时诊治。并且,卫生院定期委派医生上门对精神病人进行随防。 三是及时出台救助机制,保障防治康复工作后盾。为维持精神病人基本救治费用,该市民政局和残联分别出台了相应救助机制。由市民政局设立资金专户,治疗费用经核实,每月为每位严重暴力倾向患者支付1200元医疗费,对需封闭式治疗的贫困家庭,有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给予600元补助。2008年将计划为200名精神残疾人提供救助。 陈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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