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龙泉市卫生监督所于5月26日—28日对市区餐饮单位和熟食店制作的卤制食品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样监测。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
本次抽检共采集了30家餐饮单位和熟食店生产的包括卤牛肚、卤牛肉等10个品种的30份卤制食品样品,经送市疾控中心检验,25份样品微生物指标检验结果符合酱卤肉类国家卫生标准,抽检样品合格率为83.3%,较2007年度卤味抽检合格率76.7%有明显提高。另有5份样品检验结果均为大肠菌群项目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指标,超标幅度达7-16倍。
市卫生监督所将根据本次抽检结果,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卤制食品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整改,找出不合格原因,以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