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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人民医院贯彻实施《护士条例》解决护士待遇问题


     国务院于今年1月31日颁布的《护士条例》, 于5月12日正式施行。景宁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迅速,为本院15名合同制护士解决了待遇问题,6月份开始执行,实行同工同酬。执行《护士条例》是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条例》二十三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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