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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就我市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全部采用网上预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08年8月12日9:00至8月24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hhrdc.com或www.21wecan.com.cn )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需上传照片)。
三、报名确认:确认地点各县(市、区)在当地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城区社会办医机构在丽水市医学会(丽水市灯塔街284号咨询电话:2264712、2887002、2091279)。考生应在8月18日至8月25日时间段内到规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有关费用。报名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有关表格请到丽水卫生网http://wsj.lishui.gov.cn/下载):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2008年护理和助产士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三)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五)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
(六)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四、准考证打印: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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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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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10月11日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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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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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10月12日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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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六、其他:有关考试的信息请查询丽水卫生网(http://wsj.lishui.gov.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
丽水市卫生局 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临床实习证明.doc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