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社区责任医师若干名(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2、身体健康,性别、年龄不限。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08年8月11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老市政府对面二楼)报名。 联系电话:2154398。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