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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丽水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丽卫〔200776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2007年丽水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7年丽水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提高公共卫生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不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起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新模式,切实承担起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职责。            

一、夯实基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1、加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建设。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取编办、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全力抓好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

2、加强卫生监督的效能建设。按照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全面建立我市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等专项稽查。

3、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按照《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通过外出培训、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近年新颁发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学习,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员综合执法水平和能力。

4、加强信息化应用。落实《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未建立卫生监督网站的卫生监督机构,争取尽早建立“便民、服务、互动”的卫生监督网站。积极开展卫生监督档案的达标工作。加强职业病、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等监测网络建设,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卫生监督信息,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途径。深入社区、学校、商场、超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新闻监督和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廉洁执法的观念,认真解决卫生监督队伍的党风建设和干部职工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综合考核标准》,规范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市县联动执法检查。及时发现不足、总结经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质量。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致力于规范从业行为。

1、完善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96301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和受理处置值班制度,确保96301畅通并高效处置。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常规准备,规范信息报告和现场调查处理,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能力与水平。

2、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卫生许可证的受理和审批发证程序。同时,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各项措施的具体细化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落实预防性卫生审查的相关工作。

3、继续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4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尤其是要加大对农村和城郊结合部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建立医疗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整顿医疗广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加大对传染病防治监管力度,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水平。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依据《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以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和门诊、医疗废弃物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及消毒隔离等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

5、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上岗前、在岗中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制度,并建立健康档案,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积极推行职业卫生台账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自身管理。

6、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地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力度。

7、加强卫生监督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工具,做好卫生法律知识、卫生常识和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做好省电视台新农村公共频道的卫生监督专题片的策划及稿件编撰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关行业工作人员卫生法律和知识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质量,提高生产经营人员的守法自觉性和自律意识。

三、创新模式,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力争突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难题。

1、创新食品卫生监管模式,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广“五常法”。在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自身管理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及大、中专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转变监管模式,不断提高企业自律行为和意识。

2、积极探索农村聚餐长效管理机制。在农村家庭聚餐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深化农村家庭聚餐管理工作,争取在我市建立一套较为完善、操作性强的农村聚餐长效卫生管理机制。

3、探索社区“六小”经营单位的监督试点工作。选择部分社区开展“六小行业”卫生监督协管试点工作,探索并建立“六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

4、继续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预警网点跟踪监督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预警网点监督监测工作,扩大网点和监测项目,完善社会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抽检结果和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5、开展“引导健康消费、抵制餐饮‘三无’经营”活动。积极推广龙泉倡导抵制餐饮“三无”经营活动的经验和方法,提出全市性实施方案,并在丽水城区先期推开。

6、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7、继续开展和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量化管理,开展创建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门诊部(诊所)”活动,探索适应新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

 

 

 

 

 

主题词:卫生监督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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